辅导活动
为强化育人工作以及推展学习与生活辅导,本校各级学生每星期上至少一节辅导课。课程内容包括:学习管理、生活管理、人际关系、生命教育、性教育、生涯辅导、升学辅导等。本校期待借由辅导活动的推广能让更多学生之身心健康得到更全面地关注与发展。
清寒助学金/高中贷学金
本校学生大部分来自于中下阶层,每月需缴交之学杂费对清寒家庭而言是一大重担,唯家长们仍本着让孩子接受全人教育以及支持民族教育的信念,毅然将孩子送进独中就读。为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并协助清寒学生免除财务困扰以更专心致志于学习,本校分别于2003年以及2010年设立 “清寒学生助学金”以及“高中贷学金”。在藉学生可在每年9月底开始提出申请;初一新生或转校生则可在注册后申请。
升学走向
为培养学生的人文情操,扩大国际视野及扩展世界观,在国内升学方面本校建议毕业生往较有素质并受认证之大专院校深造,在国外升学方面则前往较具人文环境的大学就读。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蓬勃,中文教育渐受重视,目前世界各地超过600 所大专院校皆承认高中统考文凭。另外,华文基础扎实,学习态度认真的独中生更是备受中国、新加坡、台湾、香港、日本、澳洲等各地大学之欢迎!
根据本校毕业生升学综合调查,每年逾200名高中三学生从本校毕业,在升学的人数中,基于经济条件的限制,逾80%选择在国内私立大专院校就读双联课程、预科班、先修班、学分转移或大学学士课程。其他近20%的学生则选择直接到国外大专升学。
尊孔独立中学奖助贷学金基金委员会
清寒学生助学金申请细则
宗旨:
为协助本校品学兼优之在籍清贫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便能更专心致志于学业,本校董事会属下奖助贷学基金委员会特设立助学金,并拟定 《清寒学生助学金申请细则 》 供有关学生申请援助。
援助形式:
为在籍清贫学生提供学费援助,受惠者可免付全年或半年之学费。
申请资格:
申请者必须是本校在籍初中或高中生,且具备下述资格:
(A)家境清贫或家庭经济出现短期拮据者;
(B)品性优良(操行至少60分)、爱校、尊敬师长、有服务精神及热爱集体活动者;
(C)学业表现均衡或成绩优异者(总平均至少60分);
(D)本校教职员子女享有豁免学费、杂费之福利,唯其学术成绩及操行须合格,亦须填具表格存档;
(E)本校教职员之弟妹享有半豁免学费之福利,唯其学术成绩及操行须合格,亦须填具表格存档;
(F)华小教师、董教总职员及其他华文独中教职员之子女若申请助学金援助,将获优先考虑。
申请手续:
(A)申请者须于每年10月(如属旧生)或1月(如属新生)起一周内向本校辅导处领取申请表格一份,详细填妥表格后,连同上学年成绩单之复印本及一张照片,在一周内呈交辅导处。
(B)申请者须征得其前任班主任(新生例外)就其行为表现、学习态度及家庭状况等作出相应之评语。
(C)资料不齐全或逾期呈表格者,本委员会可拒绝考虑之。
(D)辅导处收齐表格后,资料呈交本委员会所委任之“推荐小组”,并可邀约申请者或其监护人到校面晤或委派教师进行家访调查。
(E)推荐小组经审查后,须在一星期内向本委员会做出推荐。本委员会将开会审核有关申请,必要时可邀约有关教师、学生或监护人面晤及进行调查。
(F)经本委员会接纳之审核结果,将通过本校辅导处张贴于布告栏并书面通知有关学生之监护人。
(G)申请者若对本委员会之审核结果有任何异议,可于结果公布后两个星期内来函上诉,要求重审。本委员会重审之决定乃最后之决定。
(H)本委员会将按受惠学生应享有之援助额,直接将款额由本委员会之户头拨入尊孔独中董事会行政户头。
附则:
(A)校方有权按情况之需分配受惠学生及教职员子女为校服务,如协助贩卖部之售卖﹑整理之工作,各处室等之清洁与整理工作;而有关学生之工作表现将作为来年申请助学金援助之其中一项主要衡量标准。
(B)受惠学生所享有之助学金期限为一学年。隔年可再向本委员会申请援助,本委员会将以其上学年各方面之表现作为审核其申请之依据。
(C)如受惠学生之经济情况已有改善或被发现虚报实情,本委员会有权终止其所享有之助学金。
(D)如受惠学生在受惠期间严重触犯校规或行为不良;本委员会有权随时终止其所享有之助学金。
(E)本细则若有未尽善处,本委员会有权增删之。
最后更新: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