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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服务特出表现奖简章

一、名称:尊孔独中学生服务特出表现奖

二、负责单位:训导处

三、宗旨:

   (一)提倡服务至上的精神,营造优良校风。

   (二)表扬有办事能力,能为学校、班级及团体服务之学生。

四、对象:半行政组织、服务团体之会员。

五、条件:

   (一)当年内除了积极参与所属单位例常服务,也多次于校方指派之活动投入服务。

   (二)处事负责认真,能与团队协作,具奉献精神,足以成为学习楷模。

   (三)当年操行分数须60分或以上,且不可有小过或以上之违纪记录。

六、遴选程序:

   (一)学生自行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年度《服务项目与服务时数证明》。

   (二)训导主任和相关行政主任审核申请资料,从中选出符合本简章要求之服务表现特出的学生。

   (三)获选名单提呈至行政会议进行讨论。

   (四)相关学生若获行政会议通过则给予奖励。

七、奖励:获校方记一个小功(加操行分)、颁发证书及书劵以资鼓励,并于学年末公开表扬。

八、本简章若未尽妥善处,校方有权修订之。

 

2024年7月3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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